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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買貨,請擦亮眼睛!

發(fā)表時間:2024-01-26 15:46

微信“朋友圈”買到假貨,遇到這種情況,該怎么辦呢?

【基本案情】

陳女士瀏覽微信朋友圈時看到王某正在出售一款特價瑕疵LV男款斜挎包,在聯(lián)系王某了解挎包的具體情況后,她便以2600元的價格買下了這個包。原告收到包后,還請專業(yè)護理店對瑕疵處進行了粘合修復(fù)。但挎包一直有刺鼻的味道,做工也不太精細。陳女士懷疑自己買到了假包,便委托鑒定中心進行了鑒定,結(jié)果顯示為假包。得到結(jié)果,陳女士便聯(lián)系王某溝通退款事宜,王某反復(fù)表示包是正品,建議陳女士再換一家鑒定機構(gòu)做鑒定??吹酵跄橙绱丝隙?,陳女士便委托了第二次鑒定,沒想到結(jié)果仍為假包。陳女士隨即聯(lián)系王某要求退貨退款,但王某拒絕退款。無奈之下,陳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王某退還購包款、鑒定費、護理費。

【調(diào)解結(jié)果】

承辦法官陳紅接到案件后,全面了解了案件情況,并詳細詢問了買賣的過程,雙方表述基本一致,爭議焦點就在于包是不是“正品”。為此,陳紅收集了幾個類似的案例并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向雙方講明法院對類似糾紛的處理方式。經(jīng)過法官的釋明和積極溝通,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王某當(dāng)庭退還陳女士2600元購包款及鑒定費、護理費200元。陳女士撤回起訴。

【法官提醒】

近年來,通過微信朋友圈直接賣貨或者通過微信朋友圈展示線下門店、線上平臺正在出售商品的情形比比皆是,很多朋友在看到心儀的商品后,就會直接下單購買。法官提醒:第一,不要沖動消費。第二,在交易前要了解清楚商品的具體情況,尤其是奢侈品類的,要了解清楚商品的來源、新舊程度、有無瑕疵、是否正品等。第三,由于微信朋友圈營銷沒有第三方平臺介入,交易的過程只有聊天記錄和支付記錄,所以要保留好交易磋商、售后服務(wù)承諾、收貨驗貨等證據(jù)材料;一旦發(fā)生糾紛,方便進行維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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